证券代码:600118 证券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08-00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为了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经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商,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由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00673253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00071382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33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1.77亿元人民币,2007年度利润总额为11.25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0200048519099011233。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4、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5、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根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6、财务公司为中国卫星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并免除相应结算服务的全部费用。
四、金融服务交易的额度
存款服务: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贷款服务: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
2、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公司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既定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4、财务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地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和月度会计报表。
5、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6、公司将制定相应的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业务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用。
3、财务公司将为中国卫星及所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4、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5、财务公司作为航天科技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中国卫星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一般能与本集团的成员公司有较佳及较有效率的沟通,可向中国卫星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及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30日